合作单位准入要求
(一)拥护合作技术研究及服务制度;
(二)有加入合作技术研究及服务的意愿;
(三)在行业、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。
合作单位加入的程序:
(一)提交加入申请书,申请加入合作单位或高级、特级合作单位;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颁发技术合作研究及服务证书。
合作单位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参加本研究院的活动权;
(二)获得本研究院服务的优先权;
(三)对本研究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四)加入自愿、退出自由。
合作单位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执行研究院的技术合作和服务决议;
(二)维护研究院的合法权益和声誉;
(三)完成研究院交办的工作;
(四)定期交纳技术研究及服务费;
(五)向研究院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(六)积极支持并参加研究院组织的相关活动
(七)充分尊重合作单位间的知识产权
(八)保守研究院及合作单位的商业秘密。
合作单位服务费标准:
(一)合作单位:人民币5000元/年;
(二)高级合作单位:人民币30000元/年
(三)特级合作单位:人民币60000元/年
合作单位退出应书面通知研究院,并交回技术合作证。合作单位一年不交纳服务费或不参加研究院活动,视为自动退出。 合作单位如有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,经研究院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